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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企业所面临的哪些风险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作为风险转嫁、经济赔偿的补充手段?
[来源:中非民间商会]    [发布日期:2016-11-30 11:02:20]

Q: 涉外企业所面临的哪些风险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作为风险转嫁、经济赔偿的补充手段?

A:1. 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账外资产和代保管财产等在遭遇暴雨、洪水、暴风等自然灾害或火灾、爆炸及其他物理原因造成的突发损失,以及受灾后停业或停工的一段时期内的、可预期的毛利润损失或仍需开支的费用等,通过投保企业财产险、机器设备损失险、营业中断险等险种,可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

2. 企业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通过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邮包保险、各种附加险和特约保险,将企业货物在运输途中不可控风险降至最低。

3.在建工程、机器设备和钢制结构等在安装调试期间,如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物质损失,通过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可获得保险赔偿。

4.企业中方员工遭受意外而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通过投保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将企业相关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负责承担。

5.其他涉外企业在境外经营、并购过程中面临的第三方综合责任险、能源开发险、保函保险、董事和高级雇员责任险等各类国际通用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