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从业人员权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中非经贸合作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中非民间商会章程,特制订本准则,供中非民间商会会员企业和从业人员共同遵守。
一、热爱国家,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和行业主管机关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中非经贸相关业务,令行禁止,恪尽职守。
二、诚信为本,重合同、守信誉,树立业主至上的理念,竭诚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树立良好的钢结构行业形象。
三、热爱中非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具有勤奋务实、团结奋进、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廉洁自律,自觉维护钢结构行业声誉。
四、严格执行钢结构行业技术标准,把好钢结构产品质量关,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和满意产品。树立品牌意识,努力追求一流的服务、一流的质量、一流的信誉。
五、坚持创新发展,树立全方位的创新意识。钻研钢结构相关技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注重学习并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不断优化钢结构生产工艺和产品。
六、坚持科学文明生产,坚持节能、减排,杜绝有害气体、物质等排放,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目标做出贡献。
七、坚持奉献社会,忠于职守,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实现社会效益的过程中体现自我价值。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应尽义务。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发挥爱心、服务人民,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八、坚持团结协作,良性竞争。会员单位之间要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加强联系,交流经验,扩大合作,共同维护和发挥钢结构行业整体优势,形成合力。
九、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和保护从业人员积极性,鼓励技术创新和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重视人才培养,积极开展钢结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建设企业文化,铸造企业精神,不断提高钢结构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十、本准则由中非民间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